韩国国土交通省宣布27日起实施城市空中交通法子法

韩国国土交通省宣布27日起实施城市空中交通法子法


国土交通部表示,将根据《城市航空运输利用促进支援法》的制定,制定实施令及实施细则草案(城市航空运输法)并于27日至4月8日公布立法,为期40天。


去年10月颁布并于今年4月25日生效的《城市空中交通法》,旨在支持现行航空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免费私人示威,并为此提供了广泛的示范试点区域内的监管特殊规定已具备基础。

它还包含建立业务促进系统的内容,包括建立创建初始产业生态系统所需的概念以及指定垂直起降机场开发项目和业务运营商的基础。

因此,执行该法律所需的附属立法是通过产学研政策团体UAM韩国团队制定的。

制定附属法律时,适用特殊监管规定的示范区、试点区,由国家交通运输委员会考虑用途适宜性和安全性确定。但监管特别程序被细分,如规定申请试点区的组织在申请前必须经过征求当地政府和居民意见的过程。

同时,与区内适用的现有航空法律法规相比,宽松的规定将稍后通过国家交通委员会确认。

制定了示范/城市航空运输经营者指定所需的设施、人力等标准(运输、交通管理、垂直机场运营/管理),并明确了推广制度,包括指定申请所需文件等作为商业计划和申请处理程序规定。

为推进垂直起降机场开发项目,规定了财务、人力等许可要求、详细程序(许可→实施方案制定/批准→指定→竣工)以及每个项目必须提交的开发计划、设计书等文件。程序的时间。

国土交通部城市航空交通政策科科长崔承旭表示:“我们计划通过验证确认安全后推进商业化,其意义在于,我们奠定了制度基础希望通过这部附属法的制定能够顺利进行验证和试点。”并通过快速制定系统来实现这些目标,”他说。